Maritime school news 制度建设
党建工作考核细则(试行)
2017-11-04
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促使其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,根据《2017年华通集团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,特制订《党建工作考核细则(试行)》。

一、对学院党支部的考核

(一)考核办法

1、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,由党总支负责实施,每年度考核一次,并与各类“争优创先”活动结合起来。

2、考核程序:

首先党支部认真总结工作并向全体党员报告,在此基础上,对照考核内容所列出的指标逐条自评,写出“完成情况自评描述”,上报党总支。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所报的考核评估表,听取支委会成员的工作汇报,然后召开总支委员会(扩大)会议,为各党支部打分。

3、党支部的考核、评分采用百分制,满分为100分。考核结果分为示范、过硬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

总分达到98分以上的支部为示范支部;

总分达到90-98分的支部为过硬支部;

总分达到80-89分的支部为合格支部;

总分低于80分的支部为不合格支部。

考评为示范党支部、过硬党支部的授予荣誉称号并奖励一定的党员活动经费。

4、对示范党支部和过硬党支部,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;对不合格支部,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进行整顿,促使其尽快改变面貌。

中共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党总支

2017年9月8日